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

发布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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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

(上外研〔2021〕8号)

 

本办法经2017年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外研〔2017〕22号印发;

经上外研〔2021〕8号修改。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正式启动。开展论文开题论证既是对研究生既有课题规划的分析修正,也是对学位论文撰写的重要指导。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 论证申请对象

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未进行开题论证的不能进入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阶段。

  • 论证时间及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应于中期考核之前举行,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四年制博士研究生开题至迟不得超过第五学期,其余至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

各学院(系、部、所)一般在每年9至12月份对二年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考查。

各学院(系、部、所)应根据学校基本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开题论证工作实施细则,对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内容与字数、开题论证组织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好具体时间安排,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必要时,学校、学院(系、部、所)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可列席旁听,督查开题论证报告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具体时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科研进展安排情况自行确定,但应根据学校和学院(系、部、所)的统筹安排尽可能早开题,要求博士研究生从学位论文开题通过之日到答辩不少于一年,硕士研究生从学位论文开题通过之日到答辩不少于半年。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开题者,须在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向所属学院(系、部、所)提出延期开题申请,经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点和所属学院(系、部、所)负责人批准后延期实施。

  • 论证内容及组织
  • 学位论文选题

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前,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调查研究,开展选题论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

  1.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1. 选题应属于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范畴。
  2. 选题应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3. 选题应研究目标明确,工作量适当,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研究难度。
  4. 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经费、研究条件等方面因素。
  5.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还注意充分结合专业特点,解决实际问题。
    1.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1. 选题应属于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范畴。
  2. 选题在理论上应居于学科前沿,具有较大科学研究意义;在学科专业领域方面属于学术研究或应用研究的前沿;研究工作应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预期可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提倡学科交叉与渗透。
  3. 选题应研究目标明确,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大的科学研究难度。
  4. 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经费和研究条件等方面因素。
  • 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题原则,在调查研究、文献查询、理论分析及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题名称

应确切地反映论文工作的研究内容和内涵。

  1. 选题依据

包括研究论题的来源、研究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分析。

  1. 研究方案

主要包括具体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可行性分析;预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的创新性或新颖性;研究计划和进度等方面内容,并逐一进行论证。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要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博士学位论文在所研究领域要有系统的创新性或创造性。

  1. 研究基础

主要包括与论题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课题研究现有的基础和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和拟解决的途径和措施等内容,并逐一进行阐述。

  1. 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应有数量较充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是学术会议论文、学位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论文、书籍、专利资料及公开的政府法规文件等文献资料。内部资料、内部研究报告、非公开的领导讲话、网络文献资料等不具有长期论据效力的文献资料及涉密文献资料,不能作为参考文献。

  1.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主要反映课题所研究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向、最新研究方法,对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为课题研究奠定基础。

  • 开题论证组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由学科专业所属学院(系、部、所)组织,原则上应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各学科专业点在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依照不同的形式灵活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1. 研究生应按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书》并撰写开题报告并提交至所属学院(系、部、所)。
  2. 各学院(系、部、所)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可包含开题申请人导师)若干名组成,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1.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一般至少由3人组成,小组组长必须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小组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并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校外同行专家。审查小组可指定相关人员担任秘书负责记录和整理开题考核材料。开题申请人的导师参加开题报告审查的,只可列为审查小组成员。
  2.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一般至少由3人组成,小组组长必须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如有需要可以邀请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或校外同行专家参加。审查小组可指定相关人员担任秘书负责记录和整理开题考核材料。开题申请人的导师参加开题报告审查的,只可列为审查小组成员。
  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对研究生拟定的选题名称、选题立论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研究计划、参考文献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并做出总体评议结论。在做出评议结论时,应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认定为通过。审查小组组长和成员在开题报告的指定位置签名并签署明确的审定意见。
  2. 各学院(系、部、所)须将研究生开题申请书、签署有导师以及开题审查小组明确意见并加盖学院(系、部、所)行政公章的开题报告等开题论证相关材料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妥善保管,作为后期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之一存档备查。
  • 审查结果及处理
  • 审查结果

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按照申请人的选题情况对每位研究生作出相应的评分和评议结论,按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三种结论评定。

  • 结果处理
  1. 对获得审查小组审定“通过”的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将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并提交导师、学院(系、部、所)审核备案。开题时间以学院(系、部、所)确认时间计算。
  2. 对获得审查组审定“有条件通过”的开题报告,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在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录入开题结果,并写出“修改说明”,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学院(系、部、所)审核备案。开题时间以学院(系、部、所)确认时间计算。
  3. 对审查小组审定“不通过”的开题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两次开题申请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第二次开题进行时间四年制博士研究生最迟不得超过第五学期,其余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重新举行的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由学院(系、部、所)按研究生学籍管理及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等有关规定提出延期毕业或肄业的处理建议,报研究生院处理。
  • 研究内容变更处理
  • 开题报告获得批准后,研究生应按计划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一般不得更改学位论文的题目和研究内容。
  •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对学位论文选题或研究内容进行更改,应由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中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系、部、所)审核批准后,可按照开题报告审核要求重新进行开题,由学院(系、部、所)备案。
  • 重新开题后,需重新在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信息,学院需要重新确认,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开题时间以学院重新确认时间计算。
  • 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更改后,应保证足够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并确保论文质量。硕士生应保证不少于半年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博士生应保证不少于一年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
  • 其他
  •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上外研〔2017〕22号)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学校授权研究生院对本办法进行解释。